豫教直党〔2013〕32号
厅机关各支部(处室):
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大力营造党员干部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深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厅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四抓”整改单子》要求,厅机关党委重新修订了《河南省教育厅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中共河南省委
2013年12月9日
河南省教育厅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长效机制,提高厅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根据有关上级党委的规定和厅党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我省教育工作大局,以促进机关建设和机关干部的全面发展为重点,创新学习理念,完善学习机制,营造学习氛围,培养学习习惯,推动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树立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建立学习型机关的长效机制,通过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使机关党员干部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勤奋学习思考,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加强党性修养,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提高素质和水平,有先进的理念和创新能力。
三、内容安排: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更新机关干部知识和素质的新需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
(一)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学习教育管理专业知识、现代科学和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行政效率。
(三)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能力。
(四)积极参加公务员网络课堂学习,认真完成年度学习任务。
(五)提倡个人爱好,鼓励博览群书,净化思想,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学习方式
(一)机关集中学习。由厅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如邀请领导、专家进行理论辅导、集中上党课和观看教育光盘及上级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等。
(二)支部(处室)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支部(处室)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好机关党委安排的学习活动及学习内容。
(三)个人自学。由党员干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需要,制订个人自学计划,认真开展自学。
五、组织原则:机关理论学习坚持三个原则:
(一)全员参与原则。厅机关全体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和活动,建立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机制。
(二)与时俱进原则。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扩充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创新学习载体,拓宽知识领域,确保理论学习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学用结合原则。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互为动力,以学习成果促进工作实践,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学习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六、制度保障
(一)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
(二)分阶段制定目标、下达计划、提出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评比。
(三)建立机关和个人学习档案,及时将干部学习有关情况登载记录,作为年终评优和考核依据。
(四)支部书记(处室主要负责人)是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学习计划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本支部(处室)的学习活动,并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本支部(处室)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
七、时间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做到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
(二)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两个半天;岗位自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
(三)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要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每人每年不少于1篇。
(四)各处室在每次组织集中学习时都要做好考勤记录。
八、目标管理机制:建立“述学、考学、评学”等目标管理机制,把学习成效列为考核机关干部和处室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要做好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并组织好年终的考核评比。